環境影響后評價是對項目實施后實際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有效性的系統性回顧與評估,旨在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相關法規及實踐,下面煙臺環評就為您介紹以下情況應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一、法規明確要求的情形
重大環境影響項目: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水利、水電、采掘、化工、石化等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在通過環境影響驗收并投入生產或運營后3至5年內,需開展后評價。例如,大型水電站建設可能改變流域生態,需評估其對魚類洄游、水文情勢的實際影響。
環保措施未達預期的項目:
煙臺環評提醒您若項目運行期間環保設施未達設計要求,或污染物排放超標,需通過后評價查明原因。例如,某化工企業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效率低于環評預測,后評價可分析是設備故障、操作不當還是設計缺陷所致。
二、實際運行中暴露問題的項目
環境風險顯著的項目:
涉及危險廢物處理、核設施、尾礦庫等高風險項目,煙臺環評提醒您若運行期間發生泄漏、事故等環境事件,需立即開展后評價。例如,某尾礦庫潰壩后,需評估其對下游水質、土壤的長期污染風險。
公眾投訴集中的項目:
若項目引發持續環境糾紛或公眾投訴,后評價可客觀分析污染源及影響范圍。例如,某垃圾焚燒廠周邊居民反映異味問題,后評價可通過監測二噁英、臭氣濃度等指標,驗證環保措施有效性。
三、技術或政策變更的項目
工藝或規模重大調整:
項目擴建、技術改造或生產工藝變更可能改變環境影響特征。例如,某鋼鐵企業從長流程改為短流程煉鋼,需重新評估廢氣、廢水排放量及治理需求。
區域環境政策更新:
煙臺環評提醒您若項目所在區域環境功能區劃、排放標準或生態保護紅線調整,需通過后評價確認項目是否符合新要求。例如,某化工園區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園內企業需評估生產活動對生態敏感區的影響。